|

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东村村委会委员王军被开除党籍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6 12:43:50 阅读量:967

      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东村村委会委员王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

分享到:

©中共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廊坊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19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