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固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3 17:10:33 阅读量:2103
日前,固安县纪委监委对东湾乡南固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唐士远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唐士远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标准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未经验收即向施工方支付幸福院工程款。
唐士远违反工作纪律,构成违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固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士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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